各单位医务(教)处(科):
鉴于部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2017年全国医用设备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书,现定于2018年4月2日(周一) 9:00-16:00在上海市医学会(北京西路1623号)302室再次安排集中领取合格证书,请各单位医务(教)处(科)负责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领取,其他时间不再接受领取。
每位考生领证时须带好 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如代领,需带好代领人的身份证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谢谢配合!
上海市医学会科技评估部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