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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医务(教)处(科):
兹定于2015年2月15-16日(周日、周一)上午8:30——下午4:30在上海市医学会(北京西路1623号)210室领取2014年全国医用设备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书,请各单位医务(教)处(科)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
领证时务必带好每位考生有效证件原件、准考证及本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可以代领,过时不候,谢谢配合!
上海市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201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