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73号文件精神,上海市医学会受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组织上海地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2019年10月26日
二、考评对象: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考评。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年底,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其中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所报考的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执业助理医师不可报考医师类专业。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 医师 |
22 |
MRI技师 |
24 |
乳腺技师 |
31 |
PRK/LASIK 医师 |
32 |
PRK/LASIK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X刀、γ刀)}技师 |
43 |
{LA、(X刀、γ刀)}物理师 |
51 |
CDFI医师 |
52 |
CDFI技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三、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报名确认、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19年8月20日~9月3日
2.流程: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专区,点击“考生入口-网上报名”,参照《2019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预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修改;
2)考生必须到在职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评;
3)每一位考生限报考一门专业;
4)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打印报名表,并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
(二)报名确认、资格审核:
上海考区实施现场审核,请考生务必带齐所有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成功。
1.时间:2019年9月4~6日(9:00~16:00)
2.地点:上海市医学会四楼会议室(北京西路1623号)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医师类别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技术类别需提交相应技术类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可以以医院为单位统一现场审核,但须带齐所有报考考生的相关材料,包括原件。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自10月21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五、考评日期及时间:2019年10月26日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原件入场参加考评。
六、成绩查询:
考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发布考评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201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考生自愿报名,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如无特殊原因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上海市医学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