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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学会个人会员申请
上海市医学会个人会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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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申请加入上海市医学会,在填写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入会条件:
1. 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执业许可的住院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 从事与医学专业有关工作,具备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具有相应职务的管理研究人员。
二、会员的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决议等知情权;
5. 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 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有关学术资料;
8.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的章程;
2. 执行本会的决议;
3.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按规定缴纳会费;
7.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会费:
1. 一次性缴纳五年的会费;
2. 会费标准:单位会员内的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20元/人/年;非单位会员内的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30元/人/年;
逾期不缴纳会费,在收到催缴通知两年后仍不及时补交者,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